一、凡中一、二等奖者,必须在开奖后四十八小时内用电话、电报、传真向发行 中心申报中奖等级、持券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逾期未申报者,奖金被 人冒领,本会概不负责。(兑奖地点:一、二等奖在市工商行一楼大厅兑奖。 申报电话:3217267。传真:3217146。查询电话:9686888888。三、四、五等 奖在原投注站兑奖)。 二、兑奖期限为开奖当天计起 ,第三天开始三十天内,逾期按弃奖处理。兑奖时, 需凭有效兑奖票和兑奖者本人身份证原件缴交复印费和电脑检测费一元。 三、兑奖者应按先后秩序排队,首先在一号窗口接受人工验票,然后到二号窗口 等候电脑检测,再持兑奖票和电脑打印的中奖单据到指定柜台领奖。 四、每张兑奖票只能兑奖一次,重复或者因兑奖票沾污、损坏均视为无效。对伪 造、涂改、复制兑奖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兑奖时间:一、二等奖在开奖当天计起第三天开始的工作时间内均可兑奖, 三、四、五等奖从开奖当天计起第三天开始,在工作时间内兑奖。每天上午八 点三十分至十一点三十分,下午两点至五点。 (责任编辑:双色球) |